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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同姓不婚,其恶不殖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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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雨,但最后的星辉并未消散,而是落到皇帝陛下身前的半空,重新汇聚成光幕,光辉柔和地悬在半空。

很快有侍郎从宫外匆匆而来。

“禀陛下,宫外天幕化作星芒汇成秦字,尔后如雨消散。”说着他顿了顿,才有些踌躇地接着往下说,“众黔首似是忘却了天幕之事。”

……

天幕虽说源自于后世子孙,而并非神祇,但对于先秦来说,这也不是什么可控的存在,出现或是消失,都并不受他们哪怕是至高无上的皇帝的意志的影响,如今面相群黎的天幕消失,嬴政也并不觉得是什么不好的事。

在没有天幕播放的日子里,秦廷君臣依旧按部就班地忙碌着。

“禁人殉人牲一事,便依诸君之策,廷尉所拟之律甚好,便就此定下罢。”今日的廷议暂告一段落,嬴政总结各方意见,定下决策。

秦国人殉一事早在献公时便被废止,虽未成明文律令,但在秦国境内已几乎绝迹,此时拟定条文主要还是为了向原本的六国地区宣讲——尤其是燕国——也为了防止如天幕所讲那般死灰复燃。

下一个议题禁近亲婚,才是此次的重中之重。

“陛下。”王绾递上手里的奏疏,“前次天幕言及近亲婚之危害,臣遵令着人察查咸阳与内史之地夫妻血缘与儿女的情况。”

“若按天幕言之子女同等传承父母之血脉,故从母兄姊与从兄姊同。”王绾对自己奏疏上的内容熟稔于心,此时却顿了一下方才接着往下会说,“与从母兄姊婚者,其无子女、子女体弱、残、病、愚之数,比之无亲缘者或远亲缘者多出二成有余。”

二成有余……

这是一个堪称触目惊心的数据。

《国语·晋语》言:今晋公子有三祚焉,天将启之。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狐氏出自唐叔。

晋为姬姓诸侯,晋公子重耳之母狐季姬却也是姬姓女,因而重耳出本时,为郑文公所不礼。

同姓不婚的礼法很早就存在了,除了礼的因素,自然也是有源于对近亲婚育出现的问题有所发觉,然宗法制之下,谁能想到女子也能传承血脉,而决定是否近亲是否可婚育的,并非姓氏,而是父母双方的血缘呢。

满堂寂寥中,嬴政也陷入了思索,指尖一下一下地点着几案。然而没过多久,他便下定了决心:“丞相,此时卿拟个章程出来,与廷尉一道,定下律法。先朝后世我等鞭长莫及,然自秦始,朕不愿再见此近亲婚配之事。”

王绾应诺,然后道:“依此次察查结果之状,同一外曾祖王父之亲所生子女,与寻常夫妻所生子女相比,其有恙者之数已是相差无几。时人聚族而居,完全禁绝亲缘之间成亲未免过甚,如陛下言分之远近,不若就以此为分?禁绝上三代内血亲之姻,之外则不作干预。”

盛年君王玉音垂纶,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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