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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资聪颖。这辈子能写是因为他上一辈子的经历。虽然他上辈子的人生,前半程仗着天赋胡作非为,后半程舍不下浮华庸庸碌碌,但总归还是经历了一番。

诗还是一样的诗,只不过情景不同了,表达的意思也自然不同了。侍奉双亲、团结邻里,收族为意,前世他确是这样想的,如今他不过是反讽而已。

“哦,对了,你的那张大字还要吗?那天我见都没人收,就捡起来了给拿回家了。”林栀又支吾着道。

大字?是他前日提笔写的诗吗?

他都许久没听到过这两个字了,这可不是学堂的临摹作业,这可是他正二八经写的呢。想当年,他提笔写诗,可是不少人抢着要呢,如今到她这就被她埋汰成黄口小儿的随手涂鸦了。

方仲永闻言,不禁一脸黑线。

林栀见他半晌没有回复,便有些佯装不耐烦地说道:“你还要不要呀?不要我扔了哈。”

你不收好就算了,竟然还要扔了。

方仲永第一次被怎么埋汰,前一日给她积攒的好感度瞬间下降了些,甚至有些恼怒,当即走进家门,背对着他,不咸不谈地道:“随你的便!”

一进门,他就有几分惊异,他好像脾气见涨了些。他之前不是这样的,他是不是对她不太友好了些,有些冷淡了。

林栀见状也不生气,对着他丝毫没有要关上的房门,大声道:“明日,我和柱子他们约好了去乌塘摘莲花,吃莲子,你记到一定要去哦。我等你,不见不散。”

她今天就是来见他的。果然,他真的是真真实实的人,有沉稳的一面,也有恼怒、甚至是孩子气的一面。是她在一次次见面和朋友们的描述中,亲眼认识到的他,而不是她的滤镜中,永远天资聪颖,永远让人惋惜的神童方仲永的形象。

不过,他好像真是误会她了。

对林栀来说,这时候的方仲永就是个黄口小儿呀,五岁的年纪在现代确实还在写大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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