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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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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最宽广的街道上,一群人打马而过。

为首的是一女子,身穿窄袖胡服,红衣烈烈如火。女子鬓发如云,由于骑马的缘故,只简单装点了几枚珠花,但丝毫不掩其绝代风姿。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瞩目的,更引人惊讶的是女子那通身气派,凤眸不怒自威,让人望之生畏。

“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郎!不知是谁家的千金,竟能养出这样一身气势。”

路旁一书生打扮的男子感慨道。

“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明昭郡主,已故镇国长公主之女,陛下捧在手心里如珠如宝的外甥女。你头一次来京城不认识也正常。”

书生的同伴介绍道。

他话语里的“大名鼎鼎”指的却不是什么正面意义上的名声。

盖因这明昭郡主行事作风全然不似寻常闺阁女子,很多方面与纨绔子弟无异。

比如出入青楼楚馆、勾栏瓦寺,饮酒作乐彻夜不归;比如看戏听曲,为戏子一掷千金;比如在府中豢养男宠;比如让手下将得罪冒犯她的人或打或杀;再比如刚才,在城内跑马。

显然,这名是风流浪荡之名。

但要真冠以纨绔之称也不合适,毕竟,有哪个纨绔子弟身上会有那么骇人的气势。

“竟然是镇国长公主独女,怪不得……”书生道。

镇国长公主的名号整个大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十八年前,北狄来犯,那时候大卫民生凋敝,国力衰弱,无力抵御。是长公主挺身而出和亲塞外,保边境百姓免受战乱之苦。她在北狄苦心经营十年,终于在八年前,与大卫边军里应外合,打了一场漂亮的反击战,使北狄再不敢也再无法进犯。

这是位让人心中钦佩的女英雄。

明昭郡主作为其唯一血脉,也无怪乎陛下疼爱看重。整个长安城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宁得罪皇子,莫得罪郡主。这句话中的郡主指得就是明昭郡主。

过往无数事例证明,在这权贵云集的京城,只要占理,只要有机会上达天听,即使惹怒的是皇亲贵胄,也能保全自己。

唯独明昭郡主的事情是例外,无论大小,无论对错,陛下偏爱的态度始终如一。

就以前段时间的事为例,安国公府三少爷不知道哪里碍了明昭郡主的眼,双腿都废了,全家愣是吭都不吭一声。安国公可不是普通公爵,而是宫里生育了皇长子的娴妃娘娘的母家。

“……所以啊,京城中各个世家权贵的子弟,都被家里长辈耳提面命过,万不可触怒明昭郡主,为自家惹来大祸。我家虽是商户,也不例外。”

“你看看我,跟你说这么多做什么。”一直在介绍的人拍了拍书生的肩膀,“反正你就是个画师,偶然来京城一次,跟这位殿下也没有接触的机会。”

他转了话题:“初月,还有几天就是庙会,到时候京郊广宁寺山下会十分热闹,你干脆多留几天,肯定能挣不少钱……”

***

不提这边的闲谈,那边被谈论了半天的主人公已经出了城门。

与在城内收着速度不同,出城以后人烟稀少,可以放开手脚,痛痛快快地跑马。

明昭郡主挥鞭子都快了,一直酣畅淋漓小半个时辰以后,才慢慢降下速度。

“殿下,您真的不打算去曲江宴了吗?”

陪在郡主身侧,骑的马仅稍微落后郡主一点的女郎忍不住出声。

“不去。”

明昭郡主御马进了一处庄子,不用人扶,自己干脆利落的下马,把马鞭随手扔给侍从,大步往里走。

“我可是听说这次三甲里有不少美男子,尤其是探花郎,才华与状元不相上下,姿容尤其出色,殿下难道不想去看看?”

“没兴趣。”

两人已进了内室,明昭郡主一边由着侍女给她更衣、沐手,一边懒懒散散地回复。

“那殿下心中可是已有了人选?”

女郎继续说道:“我都打听过了,这探花郎虽出身贫寒,但性情温良、洁身自好,看上他的女郎可不少,殿下确定不去看看?不然被别家抢了先多可惜。”

“你要是喜欢我明儿进宫就向圣上求一道赐婚圣旨。”

明昭郡主不紧不慢道。

“别别别!”女郎赶紧拒绝,“殿下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性子,这种文弱书生类型的是真招架不住。”

女郎说完嘿嘿一笑,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她说的是实话,她自幼便不爱红装爱武装,会说话走路以后就开始舞枪弄棒,性子豪爽,肚子里没多少文墨,可不敢找个满嘴之乎者也的读书人。

意识到话题歪了,赶紧拽回来,“现在可不是在说我,是在说殿下呢。”

曲江宴是宴请新科进士的,按理来说与明昭郡主无关。

但问题是圣上想让外甥女去。

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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