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如山倒,人去如流云。
看见秦广与周正一行人相继离开之后,王薛终于来到跟前,看着面色惨白的孙无忧,依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当即出声关切道:“你……你怎么样?”
“还……还不错。”
话音一落,孙无忧噗通一声坐倒在地,呼哧呼哧急喘起来。观察他的身上,他的身前至少有十二道血口,而且个个都扎可见骨,上面有些地上还嵌着之前崩断的配剑碎片,样子十分吓人。
“你这人也太勉强自己了。若不是……唉,算了,了也是白。”
孙无忧苦笑道:“我知道,我明白。方才能够赢下决斗,我确实是占了一点运气成分,否则谁胜谁负还不一定。现在我的身体已经没法动弹,刚才也只是不想被那周正看出破绽,所以故作镇定而已。否则他若真的向我出手,我恐怕已经先于那易凡饮恨黄泉了。”
王薛笑道:“放心,有我在,你死不了。可恶,明明此事是因那秦掌柜而起,可一转眼的工夫他人居然就不见了。”
孙无忧抬头看一看后方空荡荡的街道,不以为然道:“人没事就好。只不过,好好的一条灯笼街,竟然被搞成了这副模样,以后有机会的话,我再前来帮忙修缮。”
“哎呀,你都自身难保了,怎么还有心思去管这些身外琐事。你附在我的背上,我带你回去。”
孙无忧身材高大魁梧,一身的疙瘩肉,比起瘦弱的王薛,恐怕是要没上一半有余。然而,此时的王薛却不知哪来的一股蛮力,喊了一声“起”之后,便将孙从地上背了起来。
“本以为你的膂力平平,没想到居然如此出人意料。怎么样,回头我向方姑母求求请,让你也去苍北新苑修习两年,不求有多么崇高的作为,能够强身健体也是好的。”
王薛一边走一边笑道:“多谢你的好意。可惜我在外面懒散惯了,那种环境不适合我,我宁愿回去在街上要饭。”
孙无忧道:“要饭?要饭有什么好的。没东西吃,没钱花,还要处处受人冷眼,不定还要挨顿饱打,不好不好。”
王薛当即回道:“可是我能获得自由啊!和自己相比,你的那些根本不足为惧。饿了就翻垃圾吃,没钱就去找来往的路人要一点。若是运气不好遭人追打,大不了就跑嘛,就算被追上挨两下,用不了三两就能好,全当强身健体了。”
孙无忧点点头,轻声道:“看来,你这惰性是无可救药了。”
王薛立刻纠正道:“不是惰性,是性。就像鸟儿会飞,鱼儿会游,要下雨,娘要嫁人,而我王薛,就要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不是无药可救,我是无师自通!”
“得得得,我不过你,我有些累了,先睡一会儿,回到客栈之中记得叫醒我。”
王薛刚往前走了两步,便听到背上的孙无忧传来阵阵鼾声。是的,一夜无眠,又经历了刚才的血战,身负重伤,他也是该休息一下了。
“你啊你,要长记性啊!”
庸城的雷公庙内,一个形色匆忙的人影忽然跑了过来。此刻,大殿之上灯火通明,与眼下的时间颇为不配。看着面前的雷公像,来者对其拜了两拜,随即开口道:“我已来了,何不现身相见?”
话之间,一个金衣男子缓缓从那石像之后缓缓走出,二人相视一眼,前者随即笑道:“百闻不如一见,今日能在庸城见到阁下的真面目,我感到十分高兴。”
石像跟前那人冷笑道:“好了,这里没有外人,客道话就不必多言了。你让秦广传话给我,究竟欲意何为?难道,你也想要火种?”
此话一出,金衣男子顿了一顿,旋即放声大笑起来,声音之洪亮,竟震得头顶屋脊瑟瑟发抖,可见其内功之雄厚。
“你也太瞧我了吧!虽然你的火种是世间的稀罕物,不过我们雷魔一族还不屑于将那东西放在眼里。家父夔旦与阁下是旧识,按照辈分来讲,我应该叫你一声世叔。不过,我这人向来不愿意自降身份,姑且就叫你一声炎昭兄,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原来,此刻出现在雷公庙前的,正是先前从灯街一路跑来的秦掌柜,也就是对方口中的炎昭。为了不引起旁人注意,他已暂时恢复人类模样,从外面来看根本瞧不出丝毫端倪,与常人无异,除了魔人同胞,才能感受到他们身上与众不同的魔族气息。
“呵呵,夔旦,好怀念的名字,没想到一转眼的时间你都长这么大了。我没记错的话,你叫夔发是吧!”
“呵呵,你能记得我的名字,我还是相当高心。不过,接下来我要的话,你恐怕就高兴不起来了。”
炎昭见其目光有异,沉吟片刻之后,缓声道:“你要的事情,难道与风魔一族的族长风克力有关?”
“没错,看来你也感觉到了。就在几之前,边西地区突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除非他已逃回魔界,否则就是已经身遭不测,魂飞魄散。你知道的,我们风火雷魔三族之间有着先的感应能力,即便从未风过面,也能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