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东西就吃,得不到就烧热水喝。
不一会儿的功夫,富贵抓到一只野兔,我不会处理兔子,所以就拿刀把兔子的腿割下来扒皮洗干净穿起来烤吃,其他的部分富贵吃。
三个月的时间,让我从一个吃奶的孩子变成野外生存的娃,人只要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
这一路上我不是没有打过退堂鼓,但总是心存侥幸,万一真的是去修道的呢,结果是越来越失望。
这些本来还是没什么的,串成串串的兔肉很快烤好了,我撒上一些盐和别的调料,老道闻到味醒来二话不说就把烤好的我在那边凉着的兔肉全都拿走啃了,就连骨头都嗦咯干净了,我打水回来就看见这一幕。
老道吃完肉,喝口酒还说一句,“这兔肉烤的有点老了,要是再嫩点就好了。”
就剩我自己还饿着肚子,富贵啃着半个兔子正香,我夺过老道的酒葫芦丢在地上说道:“老道,你太过分了。”
老道士嬉皮笑脸的说:“哎呀,小徒弟不要生气嘛。那兔肉就当孝敬师父的,师父以后教你绝对不私藏。”
我被他的厚颜无耻惊呆了,“这三个月你天天让我走路,什么本领都不教,每次吃饭喝酒跑的比谁都快,我自己弄点吃的你还全吃了,之前我也不说什么,你知不知道,我和富贵抓这个兔子有多难?…”越说越伤心,到最后竟抽抽搭搭的哭起来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更何况我还是个三岁的孩子,如果没有和老道出来,我还是窝在娘亲怀里撒娇的年纪。
富贵听见我哭了,走过来把自己啃剩一点的兔肉往我面前推了推。同时也护在我面前,低声吼叫着警惕的看着老道。
不愧是我的狗儿子,关键时刻还是有用的。
我把富贵给我的兔肉拍拍土塞进怀里,“富贵,咱们回家,这道咱们不修了。”,我不想和老道计较,即使他骗了我们,我只想回家。
“好的,娘亲。”
富贵低下身子,让我爬了上去。我抓紧富贵的毛,富贵小跑走了。
富贵和我原路返回,不过现在重要的就是先填饱我饿了几个时辰的肚子。
走到一个城镇已经傍晚了,我在吃了一碗面条后总算没有那么伤心了,我觉得我就是傻了才会和老道出来,早知如此,我一定打滚撒泼都不和老道出来。
不,我根本不会和他走这么久。
接下来的几天,我饿了就啃在城镇买的干粮和肉干,富贵啃我买的骨头和干粮,渴了就去河边找水喝。
晚上也不住客栈,就去城外对付,毕竟没有人愿意把房子交给一个脏兮兮的乞丐,更何况还带着一只膘肥体壮看着凶狠的大黑狗。现在晚上还没有太冷,盖一块粗布,我抱着富贵还能凑合一晚上,应该可以在入冬前回家。
为了不被人贩子和坏蛋盯上,我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头发乱乱的,让人看不清性别也看不清脸。我和富贵走在大街上,大家都以为是一只小乞丐领了一只膘肥体壮黑色的大狗。
只是那狗比寻常人家的狗大上许多,看着就吓人。
走了三天,我和富贵准备在天黑之前就出城了,准备去找个露营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