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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拜相(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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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并未将自己对政改的想法与梁梦龙交流——现在还不到时候。待讨论过吏治后,梁梦龙又谈了“权”字,初步打算对现在的九部包括枢密院的职能进一步细分,重新规划并按实际情况增减。

谈到“法”字时,梁梦龙道:“太祖后,《大诰》不用。列祖列宗制诏立法,或以《大明令》、《大明律》和《明会典》为本。中兴郡王提出的《考成法》,源流在《会典》。”朱翊钧点头称是。

梁梦龙叹气道:“然变法以来工商大兴,往来纠纷甚多,《大明令》与《大明律》中户令、户律与历来判例,难以应付如今民间纠纷。臣以为,为变法大局计,修订律令之事迫在眉睫。此事,朝野间也讨论一段时间了。”

朱翊钧点头称是,赞同道:“若无成法,商民讼事,地方官与胥吏随意判断,商民负屈一定甚多。”梁梦龙道:“是。”

梁梦龙见龙颜甚喜,大着胆子接着道:“皇上登基以来,曾制《禁止缠足诏》《私立学校管理办法诏》《大明报业管理章程》等诏、令数十,只作为《大明律》附例。历代祖宗,此类诏令更是浩繁,其中甚多矛盾之处。地方官府判案,有通晓相关律令的刑名幕友援引此类诏令,偏向哪方只看贿赂多少——都察院还挑不出错儿来,此诚为大弊病也。”

“因此臣说,此次政改抓手在一个‘法’字。”

朱翊钧听到此处,心神震动。目视梁梦龙,等他说出解决办法。梁梦龙不敢看向皇帝,平视皇帝龙袍,深吸一口气道:“臣这些天胡思乱想,未必妥当——臣以为,应重修《大明律》,细分为《刑》、《商》、《户》、《兵》等,并制《律诰》为其总纲!”

朱翊钧脸上激动之色难掩,忙将身子转了过去,看向东暖阁的玻璃窗户。梁梦龙虽然加了一个“胡思乱想”的前奏,但说完这句话后心脏也是砰砰乱跳,不敢再看向皇帝,低头不语。

朱翊钧冷静一下,微笑道:“太祖诏言,‘定律不可轻改’,‘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鸣泉先生胆子可够大的”声音渐低,梁梦龙分明听到一声极轻的喟叹。

听到这声叹息,梁梦龙难掩心中的情怀激荡,朗声道:“皇上,《大明律》虽太祖‘劳心焦思﹐虑患防微近二十载’所制,并诏为‘不刊之典’。然而其后子孙因律起例,因例生例,致使条例纷繁,奸吏因缘为欺,以例代律,任意轻重——天下万民又何辜?”

随即扑通一声跪地:“臣愿披肝沥胆,与陛下做一对披荆斩棘的君臣,不使中兴郡王专美于前!”

此时,接近正午的阳光从养心殿的玻璃窗中透进,仿佛有万千清尘在那光柱中飞舞。朱翊钧转身扶起梁梦龙,沉声道:“朕相信鸣泉今日之愿,必载于国史而垂范后世也!”

觐见过程持续了近两个时辰,梁梦龙中途被皇帝赐宴,并且陪皇帝小酌数杯。

现如今的宫禁比皇帝初登基时,不知森严了多少倍。若皇帝下令封锁消息,宫禁之事绝对无人将之传出来——十余年来,凡藐视宫禁,长舌头乱说的,都得到了凄惨的下场。

但梁梦龙被赐宴的事儿,却如同长了翅膀,短短两天,京官无人不知。若有些人还不明白这赐宴的含义,自有那“自来水”为之解说。

如果说初一的召见和赐宴还算平常——毕竟有同样经历的朝臣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不算太稀罕。但十一月初三早朝后,皇帝在散朝时再次留对梁梦龙,则是再明确不过的信号了。

短短五天,梁梦龙的势力急剧膨胀。尚书以上还有些矜持,等着梁梦龙写信或下贴子;侍郎以下的轿子已经在梁府的门口排出半里地还长。

十一月初五,皇帝正式下旨,提名梁梦龙为总理大臣,并许廷推。次日,朝中三品以上诸臣于皇帝不在场的情况下,在皇极殿进行了不记名投票,获得罗万化支持的梁梦龙票数达到七成,顺利成为万历大变法之后的第三任总理大臣。

十一月初九日,罢早朝,礼部于皇极门为皇帝设座,行颁总理大臣任命诏书礼。

太祖废相之后,“宰相”一词已经在大明官场消失了两百年。尽管实施了大变法,但朱翊钧还是没有完全突破祖制,到最后也没有给张居正一个“宰相”的名分。

张居正并无怨言,且鞠躬尽瘁干到薨逝,最重要的原因是变法之后,政事堂有了“政事堂令”的大印——这是政事堂与“内阁”的最本质区别。

有了这方大印,总理大臣就是宰相,至于名字是否为“宰相”在张居正看来并不重要。

还有一个原因是皇帝参与设计总理大臣任命礼仪太牛掰了——与古时拜相相比不遑多让。其中两件事最令人激动:

一是皇帝定下总理大臣后要祭拜列祖列宗,仪式和奏捷差不多:皇帝与总理大臣提前三天斋戒、沐浴。正日子那天,皇帝着大礼服,先诣奉先殿,祭拜祖宗——这一条是文臣最为看重的。

二是总理大臣任命过程比唐宋时的“宣麻拜相”规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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