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勋最近在忙着代写家书。
从来没学过繁体字的他,下笔时如有神助,就是字迹有些娟秀,让糜晃哑然失笑。
而且,他写的竟然是楷书字体,就更让人好奇了。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
当他看到千恩万谢的士兵们时,什么话都没了。
威望怎么来的?就是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来的。
武艺出众,折服将士。
带兵有方,让人信服。
嘘寒问暖,令人感动。
还帮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比如代写家书,又收获一批好感。
糜晃看着那两队他亲手交到邵勋手上的募兵,见到他们恭敬驯服的模样,颇为感慨。
短短数月时间,军容焕然一新,至少从表面上来看,已经如臂使指。如果再花个一两年时间深入整顿,则可由表及里,达到真正的如臂使指。
把部队交给他,果然没错。
何伦、王秉之辈,本事固然不错,但和邵勋比,似乎还差了那么点意思。
乱世之中,能捡到这么一个人才,运气着实不错。
“邵郎君过来一点。”见邵勋写完家书,糜晃招了招手,说道。
邵勋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心下激动,快步走了过来。
“这两队人,我从京中带来,交给你了。”糜晃指了指在不远处列队的百名士卒,说道。
“怎么来的?”邵勋看了眼,发现和之前送过来的人差不多,问道。
“比较杂。”糜晃解释道:“有些是失地流民,多为司州百姓;有些是溃散士卒,世兵、禁军都有;有些是豪门逃奴,你别担心,这个世道没人会追究了;还有些则是监狱中相对身强力壮的囚犯,许其维新自赎。”
说完,他有点尴尬,于是补充了句:“我好不容易从何伦、王秉那里抢过来的。”
潘园这边大撤退,并非所有人都去洛阳。
按照王妃的意思,一年前征发过来的东海世兵需要罢遣,主要是那些年岁较大的老兵,足足走了四队近一百六十人。
他们将带着潘园内部分工匠、仆婢乃至自愿东行的庄客总计三百余人,启程返回东海国。
就在昨天,甚至还有部分洛阳民户吵嚷着要跟着一起走,大概三百多户的样子。
裴妃知晓后,下令将庄园内收获的粮食交予他们带走,以供沿途吃用。
邵勋听闻,知道他之前献上的留后路建议起作用了,这就很好嘛——这些老兵西行,本就是一场闹剧,服役一年后能回家挺好。
至于那三队孩童少年,原本要一并罢遣,邵勋面见王妃后,这些人又留了下来。
他们已经耕读了一年之久,普遍认字不少,还有大约二十人跟着邵勋学习算术,亦小有所成。
比起他手里管带的成年士兵,邵勋觉得这些少年才是他最宝贵的财富。
士兵是可以取代的,而且很容易,就像糜晃新送来的百人一样,好好整训一年半载,基本都听话了。
但这些少年的培养周期却很长,没那么容易取代,将来如果治理地方,这些少年就是他的管理团队,可以与世家大族讨价还价的杀手锏。
“黄彪、李重!”邵勋喊了一声。
“在!”二人一溜小跑,前来听令。
“将新来之人打散,与你等手下混编为四队。”邵勋当场吩咐道,说完,又面向糜晃,道:“有国人周英、钟獾儿,忠勇老成,可为队主。”
“就这么定了,首尾我来料理。”糜晃点了点头,道:“兵交给你了,一定要好好练。”
“诺。”看着糜晃满是希冀的神色,邵勋沉声应了下来。
六月十六,第一批车队离开潘园,往洛阳而去。
四队队主吴前没走,已经五十岁的他死皮赖脸留了下来,帮着收拾庄园。
邵勋干脆让他帮忙照看一二三队的孩童少年,有点类似“领队”,他欣然应命。
四五六七队全是募兵精壮,队主分别为李重、黄彪、周英、钟獾儿——说是募兵,其实军饷很少,除了管饭之外,逢年过节得到的赏赐并不多,寥寥几匹布罢了,但就这待遇,已经非常不错了。
“毛二!金三!王雀儿!”看着即将远行的少年,邵勋喊道。
“督伯!”
“邵师!”
三人立刻跑了过来,躬身行礼。
邵勋拉拉他们的手,又拍拍他们的肩膀,心绪涌动。
乱世破局的希望,就在这些少年们身上啊。
毛二今年十一岁,赣榆人。
金三十二岁、王雀儿十四岁,与邵勋一样,都是朐县人。
毛二相对较为聪明,读书认字之外,还额外学习算术。
金三则有点笨,认了一些字后,就把大部分精力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