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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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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心虚地眨眨眼,没反驳,问孟沅:“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呀?”

“煎土豆饼和鸡腿。”孟沅说。

宋朝欢愣了下。从前的孟沅,可是连半根薯条都要严格计算卡路里的小姑娘。

像是猜到了宋朝欢的念头,孟沅不甚在意地说:“一是这里这些东西便宜。二是我待会儿要去打工,吃这些扛饿。”

宋朝欢鼻子有些发酸,慢吞吞地问她:“不能不去吗?”

“不打工你养我啊?”孟沅打了个哈欠,混着似乎因为哈欠微哑的嗓音,懒洋洋问她。

“好呀。”她这些年做旗袍攒下的钱,也有不少。况且,她还没有需要在北城买房的压力。

宋朝欢毫不迟疑地说,仿佛一早考虑过这个问题。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我这人太难养了。我自己也知道。”孟沅又恢复了她一惯的,好似看什么都有些嫌弃的调调,“不过有你这句话呢,还是让我多了不少底气。实在不行我就回国,勉为其难跟你过苦日子呗。”

她后半句话似乎还是那副语气,却莫名让宋朝欢觉得有些发涩。

“哦对了,跨国快递实在太贵了,我寄的海运,便宜好多。下个月记得接陌生电话。”从前只知道阳春白雪的大小姐,如今连这点钱都要斤斤算计。

孟沅叹了口气,感叹自己时运不济。又立马冷笑一声,声音都阴恻恻的:“狗东西,宁愿让北城上流圈子里的人看笑话,离婚都不愿意分半个子儿给我。我祝他背着千亿身家挤地铁,让一车子人都好、好、羡、慕、他。”

她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在牙缝里说出来的,宋朝欢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

孟沅却突然哼了声,没头没脑地来了句:“虽然我会吃醋,”

“嗯?”宋朝欢眨眨眼,有些茫然。

孟沅很轻地吁了口气,低声道:“但朝朝,我不在的时候,交个朋友。”

后来的孟沅不止一次懊恼,要是自己早点去打听一下,宋家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早一点儿去招惹宋朝欢,是不是那个周末的傍晚,拯救宋朝欢的就是她了。

那宋朝欢,也就不会对晏峋一见钟情了。

而她,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孟沅同学,就会替代晏峋,成为宋朝欢生命里最特别的存在。

可即便那样,她依旧会和沈确离婚,会自顾不暇地出国。

而留在国内的宋朝欢,依旧是一个人。

她的朝朝,真的太孤单了啊……

宋朝欢怔了瞬,鼻腔里的酸涩,不可抑制地冲进眼底。

明知道孟沅看不见,还是偏过头去,唇角浅抿着,缓了一会儿。

“但是你这回,一定要擦亮眼睛。”孟沅凉凉地“呵”了一声,“千万别再找像我们这种龟毛又难搞的狗东西。”

宋朝欢一愣,有些想笑,又憋了回去。

孟沅这是,为了骂晏峋,连自己都骂了进去。

俩人又扯了些有的没的。聊到最后,宋朝欢有些想和孟沅说,自己查出来先心病的事情。

孟沅母亲就是这方面的专家,宋昭在国内读书时,还是她的学生。

可话到嘴边,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挂了电话,耳边失去孟沅声音的填充,宋朝欢觉得自己好像慢慢成了个壳子。空心的,虚飘飘起来。

而那些明明还很年轻,却仿佛久远到已经粗糙泛黄的记忆,不期然地充斥进了躯壳里。

如今的孟沅,远不是她此刻表现的洒脱和无谓。

仿佛那个男人,真的只是她随意就能提及,也随意就能放弃的,无关紧要的人。

宋朝欢却清楚,那是陪伴了她整个童年,整个青春,甚至从记事开始,便出现在生命里的人。

甚至在孟沅父亲缺位的那些年,沈确这个名字,成了她那些旧时光里,最重要的男性角色。

人总是会找点榜样,给自己一些信心。

她和孟沅一样,曾经都以为那是爱情最好的模样。

那是生长进骨血里的恋人,亦是成了亲人的好友。

曾经的沈确,多喜欢孟沅啊,是昭告全天下的那种喜欢和偏爱。

可如今……

原来爱情,终究是要走完了才作数的。

宋朝欢突然想,到底是从未被爱过伤人,还是炽热过后被余烬灼烧更伤人些。

大抵,还是后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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