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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跑题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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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人殉是一种原始的宗教活动,具有一定的迷信和盲从的情况。商周时期也好,春秋时期也好,殉葬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这段时期殉葬的人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就是我们普遍认知里的,非自愿的、被强迫的,比如奴隶、战俘等殉葬,这一类人殉有很多是活殉,或者斩首、剁碎等情况。

这种其实应该被称为“人祭”,即祭品。

另一类殉葬者的身份则是墓主人得宠的妻妾宠幸、身边重用新人的近臣武士。

中国古人的生死观认为人死后还和活着时一样,所以他们会尽可能的将自己活着时拥有的带入地下,这些“从死者”是被他们信任亲近的,而非心怀鬼蜮的敌人。

这对从死者来说是一种荣耀,而且大多情况下是自愿的。

就如同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后,为大唐立下赫赫战功的阿史那社尔便请求从死殉葬一般,这是他们对明主心甘情愿的、生死不离的追随。

穆公死后的人殉,大概率是属于第二种。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劣迹,但这并不是穆公自己的矛盾,而是社会的矛盾,属于时代的局限性。

而且穆公之后其子其孙在位期间,秦国也依旧强大,故而依终南之浅见,秦之衰落是多种原因造成的,良臣从死者众会造成人才断层、短缺是一方面,但绝非主要原因。而强迫重臣殉葬导致的人才不敢事秦的说法则是忽略了时代背景的一种谬误。

当然,这并不是说自愿殉葬就是正确或者值得推崇的。

无论何时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既然能活着作出更多的贡献,又何必强求死后缥缈虚妄的世界呢?既然能坦然面对死亡,那不更应该积极面对生活吗?

而对于殉死者的家人来说,无论何种原因失去亲人,都是一件悲痛的事。所以就有了“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的哀叹。

然而此举更为叫人心惊胆战的危害却在一千多年后频繁出现——】

嬴任好:额……

秦廷重臣:啊???

沉默,是今日的秦宫,大秦君臣满头问号。

嬴任好揉了揉额头:“既然天幕如此说,后世之人都认为殉葬不好,且若诸君从寡人死,那谁来辅佐太子呢?”

“既如此,不若殉葬一事便自寡人止罢。”

“如此,若有朝一日君侯解驾,岂非无信重之臣服侍?”百里奚忧心忡忡。

这确实是个问题。此时的人都是认为人死之后就是去另一个世界生活,身为秦公,姬妾奴仆倒是无妨,但少了信重的臣子可不好。

嬴任好想了想,突然想到昨日天幕上看到的一件东西,不由得眼前一亮:“那便如我大秦的那位后嗣一般,以陶俑铸人形,寄诸君之英魂,以陪伴寡人罢。”

穆公朝的秦国君臣们商议殉葬适宜,天幕则仍不受影响的继续。

【秦国的人殉在秦献公时期被废除,转而采用陶俑木偶陪葬,这其中最出名的当属始皇帝陛下的兵马俑。

然而讽刺的事情是,自献公废除人殉后,秦汉隋唐虽偶有零星的殉葬情况,但并绝主流,直到一千七百多年后的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再启官方殉葬之陋习——他规定,皇帝与诸王妃妾中未生育者皆从死。

“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泽常忧雨露偏。龙驭上宾初进爵,可怜女户尽朝天。

明朝时为了对这些殉葬人有所补偿,下一任皇帝多半会给她们及她们的亲戚一些好处。最常见的是追赠谥号,表彰其行。

比如宣宗死后,“嫔何氏、赵氏、吴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诸氏、李氏、何氏皆从死。正统元年,皆追加赠谥。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而且“岁时侑食于本陵之享殿,俱得标名沾祭”,也就是可以分得皇帝的一点“香火”。至于其亲戚,有时也能得到优恤。

我们不知道这些连名字都不能留下的女子是否真的“自愿”,但即便并非自愿,最终也会是“自愿”的。

当一件事并不需要自己本身付出代价却能得到好处时,会发生什么呢?

朝天女户和贞节牌坊的表彰制度,造就了宫城中“自愿”殉葬的妃嫔宫女,造就了宫城外鳞次栉比的石碑牌坊,而这其下,是数不尽的无辜女性的累累白骨。

这些白骨,书写了大明王朝两百七十余年青史上,最血腥浓重的一笔。以至于朱祁镇那样的货色都能因为死后废殉而被人赞誉有加。】

天幕后的女声清淡平静,仿佛只是在说什么家常诗话,但是没有人能够忽视其中隐而不发的嘲讽和厌恶。

“能配享皇陵同享祭祀那是她们的荣耀!”冷漠的嘲讽比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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