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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以工代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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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盖城,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名字是一个醒不过来的噩梦。

对于斯盖城的底层人民来说,活着和死了的区别他们完全分辨不出来。

活着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从一出生起,每个人的身上就背负着关于领主的巨额欠款,然后从三岁开始,就得为家里补贴,一般是糊纸壳子,这样的事小孩也能干。

或者是撸毛毛草,这是一家人过冬必须用到的东西,是必须品。

但是这种草上面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全是毛茸茸,很扎手,小孩儿娇嫩的手掌心一开始会被草叶上的绒毛刮破,刮出一道道小口子,不流血,但是很疼,会在冬天的每一个晚上,让他们睡不着觉,动一下手指都疼。

但是过完一年,手上就会长出厚厚的茧子,这样一副天然的手套,就再也不会被毛毛草划破手掌了,而一个小孩也算是熟练工了。

至少以往的每个冬天是这样的,今年的冬天下雪了,按理说,大家是很难过的,甚至会有不少人在冬日里悄无声息的死去。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热火朝天的,兴奋的,坐着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工作。

“捡石头,一天两顿糊糊,力气大就行。”

没有工钱,不是强制执行的,但是光是两顿糊糊,大家都看到了,那个糊糊,简直不能叫做糊糊了!

天呐,一勺子下来,简直是平日里一家人吃五天的分量!是一家四口人的五天!

哪怕只有那一勺子的一半,大家都认了。

最最令人疯狂的是,这一天两顿的糊糊,有一顿,是在做工之前给的。

那些体面的,穿着统一衣服的老爷(兰登镇派遣的人员),让自备饭碗,然后就将那么大一勺,有人脑袋大的一勺子,满满当当的放进了碗里。

这一点,足以让所有人疯狂。

如果自带的碗不够大,那么就只会装满一碗,对于穷人来说,这简直就是钱掉在地上,自己却不捡起来!

所以即使没有碗的人家,也务必找出一个大碗!

没有碗,那就做一个,用木头削,用石头砸一个凹槽,实在不济,就用泥巴烧一个!总之,绝对不允许因为自己的碗太小这种原因,而白白让那么多食物从自己眼前划过!

也是因为这满满当当的一勺糊糊,所以本来准备观望的穷人们,立刻就争抢起了搬运的工人。

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下来,要是普通的喊叫和鞭打,他们肯定视若无睹,毕竟比起挨打,还是那一勺糊糊更为重要。

“不排队的,糊糊少一半!”

“唰——”

刚刚吵翻天的队伍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像是绵羊一样乖顺。

只是有些不知所措。

“大人……什么是排队?”

不知道有谁悄悄的问着,声音有些惶恐,但是是第一个开口的人。

站在大锅前的约翰向着发声的人看去,眼神中带着欣赏。

“排队,就是一个接一个的站着,依次报名,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金。”

“金,你过来帮我分发牌子。”

约翰很需要从人群中站出来一个领头羊,不管这个人因为什么站出来,毕竟他们只是暂时来的,最后斯盖城还是需要靠本地人自己来建设。

“是的,大人。”

虽然在聊天的时候,队伍很快就出来了,只是有好几个队列,大家都不服气,毕竟现在要是后退,那就得站到最后面去了,万一要的人数很少,排不到他们怎么办。

不过约翰强制性的让队伍合拢,只留下两列。

这种时候,他明白不需要表露太多温柔和人解释,因为底层人民也是最会看人脸色的,很多时候他们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加敏锐,现在的老实也不过是因为约翰手里的糊糊。

这是大家看得见的东西,就在来的路上,约翰因为推着这么大一桶糊糊,还遭到了好几波抢劫,哪怕被他鞭打都不管不顾,只想着吃一口锅里的东西。

一起的人里面有人心软,差点他们就被人给抢的裤子都不剩。

要不是约翰也是个实习的毕业生,身手还不错,也懂点魔法,他们根本没办法完好的走到这里。

和饥饿中的人民叫道德,是最没用的行为。

约翰一行人走到这里,突然就懂得了课本上的这句话。

金和大部分人差不多,不过从他还有余力思考,就能看出,应该也算是人群里过的还不错,虽然这个还不错是和其他人比起来,对于约翰等从兰登镇来的人来说,哪怕是兰登镇的乞丐,哦,兰登镇现在没有乞丐。

不过这只是个比喻,乞丐都比这群人强壮!

作为表示,约翰先给金打了慢慢一勺的糊糊。

“不允许抢夺,被人举报,就禁止参加工作。”

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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