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就在原本巴德曼的办公室里见到菲斯老大,只是此刻巴德曼和雷蒙都不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现在也弄得乌烟瘴气的。
就连巴德曼珍藏的古巴雪茄,也被菲斯粗鲁的握在手中,大口的吸着。
还好他们现在去其他城市巡演了,否则巴德曼一定会心疼死的。
但现在来不及思考巴德曼,唐德被两个黑人小伙直接按在了沙发上,直视着菲斯。
菲斯是个光头,五大三粗,身上遍布纹身,唐德甚至还在他头顶看到了中文单词:叉牛。
叉牛?叉牛排?
哦不,是牛叉,该死,这纹身师怎么还反着纹!
唐德尽力压制着自己过于跳跃的思绪,还好菲斯老大下一秒开口把他的思绪带了回来。
“唐德,你不是白人?”
“不,菲斯,我是混血,父亲是一名华人。”
菲斯点点头,本来严肃的脸上稍微放松了一些:“那就好,不是那些该死的白皮猪就好,我讨厌他们身上的味道。”
停顿片刻,菲斯继续说道:“叫你来,是因为雷蒙说过,你的拍摄技术很牛逼,想找你办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