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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舌兰、朗姆和宾克斯的美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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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这还要从一天前说起。

如果说我在和多弗朗明哥彻底决裂这件事中最后悔的部分是什么,那一定是离开前没能带上充足的资金。我自己的私房钱暂且不算,他的罪恶帝国没有一半也有四分之一来自于我这个会计的功劳呢!所以,在我变卖了身上仅有的几件普通首饰之后,我彻底陷入了财政危机。

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灵光乍现,我意识到了一件最最简单,就连小孩子也能轻松想到的事实——我是个海贼。海贼,就是要烧杀抢掠的。

于是就在昨天,我抢劫了一座私有银行总部的金库。虽然在谢幕的部分有点超出预期地混乱,但折腾了一整晚总归是没有空手而归。而就在我慌乱之中扫进口袋的珠宝里,就有那么一块鸽子蛋大小的黄玉,被称为能够找到海贼格罗格留下的“,传说中的朗姆”的关键线索的传奇宝石。

我虽然不知道这玩意儿的来历,可那座被抢的银行可是对此一清二楚,而且银行本部被抢可不算一件小事。于是今早的报纸就把那块黄玉被盗的消息,连带着“罪犯疑似德雷斯罗萨王妃,或因感情纠纷报复社会”的花边标题一并公之于众了,却独独落下了白天补觉的我。

“所以,你是真不知道你偷的这东西的来历?”香克斯一脸像是看傻子的表情看着我。被他用这种眼神盯着,我简直更加火大了。

“难道我还非得对自己偷来的东西从历史、质地、品级到传说全部了如指掌吗?说得好像你能对自己摧毁过的军舰名称和型号如数家珍似的!嘶……疼疼疼疼!”我扯着嗓子大声反驳,但手指关节传来的剧痛令我不由得要紧了牙关。瞟了眼刚刚被拆下来的纱布,上面已经是血淋淋的了,我只好老实坐着,生怕自己再次不小心扯痛了伤口。“哼,不过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嘛,刚才何必又拐弯抹角地浪费口舌。”

香克斯显示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恶作剧被识破后小孩子一般的笑: “啊……哈哈哈哈哈哈!看来被识破了嘛!”

我扭过头,懒得再去理他。

“姐姐要小心一点哦,不要再让伤口裂开了。”米拉细心地帮我给手指上的伤口擦上药,又用新的绷带重新做了包扎,扬起稚嫩的脸笑了笑。这是什么人间天使啊!虽然这个披着栗色长发的小姑娘看上去不超过十岁,但论医护技巧就连我都望尘莫及,“谢谢你刚才混战的时候保护了我,不过姐姐也要多注意身体呀!”

……其实刚才战斗根本就没怎么动手,单用“精神污染”就已经把这群炮灰全灭了。手上的伤口裂开完全是因为和香克斯拌嘴的时候拍桌子用力过猛。不过看样子,盗走这块传奇黄玉的事情应该已经在海上掀起了不小的骚乱,就连即将位临四皇的红发都采取行动了(虽然是拙劣的行动)。这样一来,自己的行踪恐怕是要暴露啊……

“喂!”旁边吵闹的某人跳过刚刚被打倒在地的闹事者的身体,一下子窜到了我身后,“那块能够找到‘传说中的朗姆’的宝石,快拿出来看看啊!”

我叹了口气,明明脑子里已经是一团乱麻了,结果还要被他打扰得没有一刻认真思考的时间。我将随身挎包里的东西尽数倾倒出来,口红、零钱袋、笔记本、眉笔、钱包……终于,我在一堆零碎的小物件中找到了那块闪闪发光的石头。现在再来看,我也依旧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无论是它成色还是切工,都远不及我曾经拥有过的很多珠宝。虽然理论上讲,寻宝也应该是海贼的必备技能之一,但身处烧杀抢掠居多的堂吉诃德家族,我还真没什么这方面的常识和技巧。“所以,你们不会觉得把它抛起来,尖端指向的地方就是‘传说中的朗姆’所在的方向吧?”

“嘛,只要宝石在手里,总会发现线索的!传说中拥有‘海上酒神’之称的海贼格罗格,用灵魂与女神比阿特丽斯交换了13瓶朗姆酒,在痛饮了12瓶后将最后一瓶藏在了某个地方,而他的灵魂则化作了指引人们寻找到海贼船的黄玉!”他转头看向我,兴奋得仿佛眼睛里要冒出星星,“传说中的神之朗姆啊,哪个海贼不想亲自尝一尝呢?”

“额……你难道不觉得,喝这种酒非常不吉利么?”虽然我也不想总是充当泼冷水的人,但是这样不走心的传说,我实在是压制不住内心的吐糟之力了。“就这么个蹩脚故事你们都信,这个世界要是有传销这一说估计你们早被洗脑了。”

看着他一脸疑惑地样子,估计也是听不明白了。“好了,观赏结束!”我将黄玉一把收回了掌中,“现在,我要走人了。”

这回不仅是香克斯,就连他身后的船员们都一齐发出了沮丧的唏嘘声。香克斯更是耷拉着脑袋,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女孩子一个人去寻宝可是很危险的哟,而且……嘿嘿,我们也很想尝尝传说中的朗姆嘛~”

有那么一瞬间,我还真的产生一种大喊“出发!去寻宝啦!”的冲动,大概是他们给我的感觉实在太像我十几岁时对海贼的理想定义了,不,可以说是一模一样。那时候我还是个没什么女人味,有一点也不温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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