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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上午

有人用不记名的电话卡给袁可可发了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并且配文:

请你离开张文,要不然我会让全世界欣赏你盛开的美丽。

在这样子的威胁下,袁可可与张文分手了。

但是事情却还没有完。

她的照片在校园论坛里暗暗流动。

———12月20日———

此时此刻,周烨正在跟周若诗闲聊。

"后来呢?"周烨问。

"后来什么呢?后来。"周若诗明知故问。

"你跟她后来就没有再见过吗?"周烨很好奇自己姐姐的感情史。

"嗯,见什么见啊。"周若诗感慨道。

"你还说我,你跟袁可可呢?"周若诗话锋一转,刚才的一点忧愁瞬间渺然不见。

"我何…我们自然还是同以前那样,就足够了。"周烨还不知道发生在袁可可身上的事。

"那小妈和母亲呢?"周烨问。

"出国旅游了。"周若诗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又出国了!真的是散养咱俩了。

"不!被散养的是我,你好歹还有个我管一下。"周若诗连忙反驳道,"你的情感事故,好歹还有我这个树洞能倾听一下呢。我当年可都憋坏了。"

"所以您老写小说,给写保送了。"周烨翻了个白眼。

………………

这应该算得上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几次中的一次,周烨跟周若诗平静的闲聊了吧?

———12月27日———

周烨终于知道了发生在袁可可身上所有的事情。

起因是王琪在班上玩手机,被周烨抓到了。

刷的正是校园论坛,正好就看到了那几张照片,正好就被周烨看见了,一切都刚刚好。

………………

就连周烨自己都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躺在家,里被劝退了。

但周烨知道,一定是她干了一些有损他人利益的事情,不然也就不会被劝退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然后……

袁可可跳楼自杀了。

———

故事到这里好像已经结束了,毕竟我们的人生主人公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很抱歉,我们的女配周烨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结局。

———

后记

周夜醒来之后,周若诗告诉他,袁可可给他留了一张纸条还有一罐她平日里最喜欢喝的柠檬茶,这桥上话语不多,只有简简单单的十五个字:

我希望你可以代替我好好的活下去。

周烨之后,继承了这份希望。

她到乡下去上学,并考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大学。

然后她用自己的笔写下了王潇,张欣,曹恩的罪行,周烨潜意识认为,那些照片也是她们三个人干的。

写下了,你们正在看的——这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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